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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嘉宜公司

江苏响水爆炸案近日开审,引起爆炸的直接原因是什么?
江苏响水爆炸案近日开审,引起爆炸的直接原因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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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响水爆炸案近日开审,引起爆炸的直接原因是什么?

2019年3月21日14时48分,位于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生态化工园区的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嘉宜公司)发生特别重大爆炸事故。在这次事故中:造成78人死亡、76人重伤,640人住院治疗,直接经济损失198 635.07万元。 不仅如此,这次事故还涉及22个刑事案件,7个被告单位以及53名被告人。 这个案件近日开审,公诉机关指控,被告单位江苏倪家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倪家巷集团)与天嘉宜公司(事故发生后已被吊销营业执照)。起诉内容为上述两家公司非法储存危险物质,危害公共安全,情节严重。以及对被告单位倪家巷集团及该集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吴岳忠和倪成良等2名被告人、 天嘉宜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张勤岳等7名被告人 还有帮助天嘉宜公司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的被告人张惠德,以同样的罪名起诉。 在庭审的过程当中,公诉人当庭发表了公诉意见,针对各项犯罪事实出示了证据, 被告及其辩护人都发表了意见。大部分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同时旁听庭审的,还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单位代表、部分事故被害人及群众代表 。最后将择日对这起案件进行宣判。 那么,当时的情况是怎样的,为什么会发生爆炸呢?据了解,这起事故原因是生产装置中的苯燃烧发生爆炸引发的。而苯是高危化学品,管理不当极有可能酿成安全事故。在化工厂爆炸之后,产生的污染巨大。当地采取园区就地和外运处置的方式对危险废物进行处理。幸亏当时的处理及时得当。现在,周边环境质量持续稳定达标,环境风险总体可控,事故环境应急处置工作已转入常态应急阶段。

江苏响水特大爆炸事故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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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响水特大爆炸事故是怎么回事?

根据相关媒体报道,在江苏盐城市的响水县,有一个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在去年的3月21日,中午2点48分左右,这所化工厂就发生了一起爆炸事故,造成了难以估算的后果。 事故导致78人死亡,76人受了重伤,而受到波及住院治疗的人就达640人之多,损失了198635.07万元,这起事故被称为“3.21”特大爆炸安全事故。 根据相关部门的调查得知,这起事故的起因,是源于长期违法储存硝化废料。因为这种东西长期的积热,导致持续升温引起自燃,最终引起了爆炸,其后果非常的严重。 更加恶劣的是,该公司的法人张勤岳还曾贿赂国家公职人员,为的是牟取非法利益,其情节非常严重,要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扩展资料: 案件判决结果: 从这次爆炸案中,还有6家中介机构从中作假,指使当地相关部门没有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盐城市环保、应急管理等部门,玩忽职守,把关不严,均应承担相应责任。 最终张勤岳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罚款155万元。倪家巷集团罚款2千万元,对该集团法人吴岳忠、总经理倪成良获刑12年和13年,剥夺政治权利。 天嘉宜副总经理杨钢、安全总监耿宏等人,根据情节大小,获刑6年到9年不等处罚。原法人陶在明等2人,获刑6年到8年不等处罚。帮助该公司装卸服务的经营人张惠德获刑4年。 该公司安全科6名成员,获刑1年6个月到5年。环境监测6家中介机构,处以10万到100万不等罚款。孙峰等15名公职人员,被判处3年3个月到7年6个月处罚。 一审公开宣判后,大部分人对此表示悔罪认罪,并且当庭表示不上诉。此次案件由盐城市中院联合响水、射阳等7所法院公开审理。

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爆炸事故警示,简述如何减少和预防企业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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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爆炸事故警示,简述如何减少和预防企业安全生产

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更好地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企业要履行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汲取教训,实行更严厉的安全生产监管和责任追究制。要立即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国家财产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央广记者也提醒生产企业和安全监察部门一定要牢记“人命关天”这四个字,从自身工作细节着眼、着手、着力保证安全生产。【摘要】
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爆炸事故警示,简述如何减少和预防企业安全生产【提问】
你好,关于你的问题我觉得化工厂爆炸时,怎样处理才能尽量减少影响
是爆炸中,还是爆炸后啊。 如果是爆炸中,赶紧跑吧,跑的时候尽量切断油路、燃气气路和实验电源(一般要把实验电源和别的电源区分开的,不能把消防设备连接的线路也【回答】
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更好地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企业要履行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汲取教训,实行更严厉的安全生产监管和责任追究制。要立即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国家财产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央广记者也提醒生产企业和安全监察部门一定要牢记“人命关天”这四个字,从自身工作细节着眼、着手、着力保证安全生产。【回答】
希望能够帮助到你【回答】

江苏响水特大爆炸事故宣判,该案件的判决结果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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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响水特大爆炸事故宣判,该案件的判决结果是什么?

近日关于“3.21”特大爆炸事故所涉及的22起刑事案件一起进行了公开宣判。此次案件所涉及参与的法院有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所辖响水,射阳等7个基层人民法院。并且此次事件牵扯了7个被告单位和53名被告人员并对他们依法进行相关刑罚。 关于此次事件,起初是由于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生态化工园区的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的原因。据了解,该公司长期违法储存硝化废料,并且因为废料持续积热导致自燃并且引发了硝化废料的爆炸。此次的大爆炸对社会造成了重大的影响,也对在场人员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后果。共造成了78人死亡,76人重伤,还涉及了640人住院治疗,直接造成了经济损失高达19.8亿多。 据了解,天嘉宜公司负责人是由其控股公司江苏倪家巷集团有限公司派出的人员担任。重大决定都是由倪家巷公司决定,而为了公司利益在天嘉宜实力不足时扔坚持 上马间苯二胺项目生产和硝化工段,并且知道硝化废料有毒、易燃易爆的情况之下还储存在安全性不是很高的地方。才最终导致了此次严重的社会影响。 根据江苏省法院的最终宣判被告人员及其相关单位非法贮存危险物质,污染环境并且还夹杂着行贿的罪名。最终决定原天嘉宜公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张勤岳判处二十年有期徒刑,并且被剥夺政治权利5年,处罚金额155万元人民币。对倪家巷集团非法贮存危险物罚金2000万元人民币。并对集团原任及现任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吴岳忠、倪成良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和十三年。原天嘉宜副总经理杨钢,安全总监兼总工程师耿红等4人判处九年至六年不等的处罚等。

公布江苏响水特大爆炸事故一审判决结果,此起事故的主要责任人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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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江苏响水特大爆炸事故一审判决结果,此起事故的主要责任人是谁?

2019年位于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生态化工园区的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发生了一起特大爆炸事故,事故造成了极大的后果,造成多人死亡、受伤,并且有百人入院治疗。近期,针对此爆炸事件的审判结果是已经出来了,倪家巷集团、倪家巷集团和天嘉宜公司相关责任人应该对此次爆炸事件产生的后果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并且天嘉宜公司的法定负责人也要承担刑事责任,因此这起事故的主要负责人还是倪家巷公司和天嘉宜公司以及有关人员。 一、江苏响水特大爆炸事故的发生2019年3月21日,位于江苏盐城响水县的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发生了特大爆炸,该爆炸对方圆二十公里的F地方以及人员都造成了巨大的影响。该起事故不论是对群众的生命安全造成巨大影响,同时也造成了直接或者间接的经济损失达19多万元。因为这起事故,78人失去生命,76人受伤,还有几百人因伤入院治疗,可见其影响有多大。 二、该事故起因导致该事故的直接起因是因为天嘉宜公司长期储存的的硝化废料遇热造成的自燃爆炸,但其中牵连人员颇广。倪家巷集团与天嘉宜公司一同进行不法的勾当,明知道设备质量不过关还投入使用,并且对于硝化废料的存在也没有进行处理,促使这起爆炸的产生。 三、该事故的判决结果以下,相关负责人将承担相应责任目前该事故的一审判决结果是已经出来了,天嘉宜公司的法人也是前总经理,获刑20年,倪家巷集团受罚2000万元,天嘉宜公司也是处罚了较大金额。其他涉及的有关人员以及单位也是不同程度的受到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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